约不可失
魏文侯书〔先秦〕
魏文侯与虞人期猎。是日,饮酒乐,天雨。文侯将出,左右曰:“今日饮酒乐,天又雨,公将焉之?”文侯曰:“吾与虞人期猎,虽乐,岂可不一会期哉?”乃往,身自罢之。魏于是乎始强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魏文侯与掌管山泽的官员约定好去打猎。这天,魏文侯与文武百官开怀畅饮,天突然下起雨来。魏文侯正要去赴约,周围的官员们说:“今天您喝酒喝得高兴,天又下雨,您将要到什么地方去?”魏文侯说:“我与掌管山泽的官约好了去打猎,虽然现在很高兴,但是怎么可以不遵守约定呢?”于是魏文侯便前往,亲自取消了约定。魏国从此之后就强盛起来。——选自《魏文侯书——约不可失》
注释
魏文侯:战国时魏国国君,在诸侯中有美誉,曾任西门豹为邺守。
虞人:掌管山泽的官。
期:约定,约会。
雨:下雨。名词活用动词。
焉:哪里。
之:
理解
1、《魏文侯书》是后人编撰的以记载魏文侯生平事迹为主,兼及当时社会风情的史书。
2、一个在平时生活中始终信守诺言的人,永远会得到别人的尊重.魏文侯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与他言必行,行必果的优秀品质有关。
3、本文讲述了魏文侯不因客观因素为由守信赴约的事,它告诫世人:做人要守信用。文章虽短小精悍,但人物情状呼之欲出,“天雨”两字作环境烘托,更见人物精神。
简析
本文讲述了魏文侯不因客观因素为由守信赴约的事。他与虞人约定打猎,即使当天饮酒正乐且天降大雨,他也坚持赴约,不因私欲和天气变故而违背承诺。文侯的行为体现了古代君子的诚信之道,他以身作则,维护了与臣子的约定。这一小事彰显出其治国的大智慧,为魏国日后的强盛奠定了道德和威信的基础。此文以小见大,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。
黎丘丈人
《吕氏春秋·疑似》〔先秦〕
世传黎丘有奇鬼,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状。邑丈人有之市而醉归者,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,扶而道苦之。丈人归,酒醒,而诮其子曰:“吾为汝父也,岂谓不慈哉!我醉,汝道苦我,何故?”其子泣而触地曰:“孽矣!无此事也。昔也往责于东邑,人可问也。”其父信之,曰:“嘻!是必夫奇鬼也。我固尝闻之矣。”明日,故复饮于市,欲遇而刺杀之。其真子恐其父醉而不能反也,遂迎之。丈人望其真子,以为奇鬼,拔剑而刺杀之。丈人之智惑于似其真子,而杀其真子。
鲁侯养鸟
庄周〔先秦〕
昔者海鸟止于鲁郊,鲁侯御而觞之于庙,奏九韶以为乐,具太牢以为膳。鸟乃眩视忧悲,不敢食一脔,不敢饮一杯,三日而死。
此以己养养鸟也,非以鸟养养鸟也。夫以鸟养养鸟者,宜栖之深林,游之坛陆,浮之江湖,食之鳅鲦,随行列而止,逶迤而处。
黄鹄歌
陶婴〔先秦〕
悲夫黄鹄之早寡兮,七年不双。
宛颈独宿兮,不与众同。
夜半悲鸣兮,想其故雄。
天命早寡兮,独宿何伤。
寡妇念此兮,泣下数行。
呜呼哀哉兮,死者不可忘。
飞鸟尚然兮,况于贞良。
虽有贤雄兮,终不重行。